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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立法规定全市环卫公厕免费向市民开放

【字体: 】     2008-04-25   新华网福建频道
 

    新华网消息(记者李慧颖)《厦门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将从5月1日起正式实施。条例规定,全市环卫公厕将取消收费,全部免费向市民开放。这也是厦门首次以地方法规的形式对此作出明确规定。

    条例提出,市容环境卫生专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公共厕所建设和管理,并指导辖区内有关单位建设、改造、管理单位内的公共厕所。市容环境卫生专业管理部门管理的公共厕所,应当向社会免费开放。厦门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处负责人表示,这一条款实施后,厦门将改变过去"以厕养厕"的公厕收费管理模式,取消目前0.3元/次的收费,完全由财政补贴公厕的维护、管理。

    目前厦门市环卫公厕共有196座。据估算,每年用于这些公厕正常运行的水电费和管理费等超过1000万元。全市环卫公厕免费开放的方案预计今年下半年就可以实施,届时市民可以免费使用公厕。(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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