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 福建网群 -> 厦门在线 -> 新闻 -> 要闻
厦集美工商局原局长谢庆典获刑10年

【字体: 】     2008-04-20   新华网福建频道
 

    据来自厦门市中级法院的消息,福建省高级法院近日对厦门市集美区工商局原局长谢庆典受贿案作出裁定,驳回谢庆典的上诉,维持原判。

    法院审理查明,2001年至2007年间,谢庆典先后担任厦门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杏林分局副局长、局长、厦门市集美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局长。期间,谢庆典利用主管杏林区工商局、集美区工商局相关办公楼建设、房屋出租等职务便利,为工程承包者谢某、杏林利民贸易有限公司董事长林某、工程承建负责人刘某、个体经营者陈某等多人谋取利益,多次收受上述人员财物共计人民币137万元、价值人民币11.4万元的购物卡及一部手机(价值人民币1420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谢庆典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谢庆典如实供述较重同种余罪,应当从轻处罚;同时考虑谢庆典当庭自愿认罪,退缴全部受贿犯罪所得,具有悔罪表现,亦可以酌情从轻处罚。据此,法院以受贿罪判处被告人谢庆典有期徒刑10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3万元。(记者 郑良)


来源:新华网
新华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新华网”或“来源:新华网福建频道”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新华社,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新华网”或“来源:新华网福建频道”。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新华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联系方式:新华网福建频道 电话:0591-87849684
  新华网搜索  
  特别推荐  
神奇射手耶利奇加盟蓝狮
厦门特区的昨天、今天和明天
自然地理
建设概貌
城市规划
安居工程
土地房产
园林绿化
环境保护
科技事业
教育事业
卫生事业
文化事业
体育事业
社会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