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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一季度CPI同比涨5.9% 收入增9%

【字体: 】     2008-04-18   新华网福建频道
 

   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数据显示,一季度国内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CPI)达到了8%,处于历史高位。记者从市统计局昨日发布的国民经济运行了解到,一季度厦门市CPI仍在高位运行,同比上涨5.9%,但1-2月的涨幅在全国36个大中城市中最低。

    食品价格仍是推动CPI上涨主因

    从分月指数看,厦门市CPI逐月走高。1-3月各月CPI同比分别上涨4.4%、6 .4%和6.8%。

    构成居民消费的八大类商品价格总体呈现“五升三降”格局,食品类、烟酒及用品类、家庭设备用品及维修服务类、医疗保健和个人用品类、居住类价格分别上涨17.8%、0.2%、0.3%、2%和6.9%,衣着类、交通和通信类、娱乐教育文化用品及服务类价格分别下降9.6%、0.5%和8.7%。

    食品价格仍然是CPI上涨的主要动因。其中,猪肉价格上涨53.5%、油脂价格上涨41.5%、鲜菜价格上涨24.4%,这3类价格明显上涨影响面达到48%,充分体现了结构性上涨的特征。

    市统计局称,一季度厦门市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仍在高位运行,但1-2月的涨幅在全国36个大中城市中最低。

  人均可支配收入6798元

    一季度,厦门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6798元,比去年同期增长9%,其中工薪收入5248元,增长11.4%;经营性收入561元,增长2.2倍。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4387元,增长19.1%。其中,人均食品支出1558元,增长6.5%,在消费支出中所占比重为36%,比去年同期减少3.7个百分点;衣着支出483元,增长12.1%;居住支出499元,增长24.5%;医疗和保健支出177元,增长88.9%。

    中高档汽车销售升温

    与去年同期低迷的汽车销售市场相比,一季度我市汽车交易活跃,据统计,一季度厦门市汽车类实现零售额15.99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9.8%,直接拉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4.2个百分点;汽车零售8951辆,增长19.3%,其中小轿车零售6164辆,增长20.7%。

    相较去年一直受追捧的价格低廉的车型,今年市民转而更青睐配备完善的中高档小轿车,汽车零售单价由去年同期的16.41万元/辆提高到17.86万元/辆。(记者 刘艳 通讯员 李薇 胡婷婷)


来源:厦门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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