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大南安市“文化低保”工程创建力度,建立健全督查考评汇报奖励等保障机制,确保各项创建工作有序推进,南安市建立实施市“文化低保”工程创建工作“六个制度”。
指导督查制度。包括领导组指导督查、科室挂钩指导督查和回访跟踪督查三方面。由市委宣传部牵头,组织成员单位,每季度一次对各创建村、示范村的创建工作及挂钩联系帮扶共建单位的帮扶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指导督查;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文体局各科室(组、团)与各创建村、示范村建立挂钩联系指导督查关系,每月至少一次深入各创建村、示范村指导督查创建工作;结合季度督查、年终综合考评等活动,组织对上一年度各创建村、示范村的创建工作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抽查回访,跟踪督查。
自查互查制度。包括自查自检和交流互查两方面。要求各乡镇(街道、开发区)要相应建立健全督查考评机制,根据市定创建标准,对辖区创建村、示范村的创建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自查自检;由市委宣传部牵头,按片区划分,每半年组织开展一次乡镇(街道、开发区)宣委异地观摩交流互查活动。
挂钩共建制度。实行成员单位、文明单位挂钩共建和社会各界帮扶共建。由29个市直成员单位,各级文明单位分别与各市级示范村建立挂钩帮扶共建关系,挂钩单位要每季度至少一次深入挂钩联系村指导“文化低保”创建工作,发挥各自优势,对联系村及文化低保对象进行有针对性和实效性的物质、资金及文化帮扶。同时,要求各地积极发动当地企业、侨亲、乡贤参与帮扶共建。
汇报通报制度。要求各地、各相关部门根据市里的总体工作计划和《项目创建分解表》实行季度汇报,并及时将
“文化低保”工程的创建经验、特色做法、工作动态等信息报送《南安宣传思想信息》;市里将综合各地、各部门创建工作开展情况,做好季度通报、年度通报工作。
考评验收制度。实行综合考评和抽查考评相结合的方式,根据考评情况确定考评结果。达标的创建村为合格创建村,不达标的为不合格创建村;达标的示范村继续保留市级示范村资格,不达标的取消市级示范村资格;对创建工作较突出的合格创建村升格为市级示范村,加以重点帮扶创建。
表彰奖励制度。由市里根据考评验收情况,对创建和帮扶工作较突出的单位给予通报表彰。(中共南安市委宣传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