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月29日下午,市人大常委会召开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座谈会。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阙维林出席座谈会并讲话。
会议认为,学习宣传《城乡规划法》应当深刻领会这部法颁布实施的背景和重要意义。学习宣传这部法,可以加深理解党的十七大精神,更加深入领会科学发展观的重要内涵,为城镇化快速发展提供保障,推进规划科学执政、民主执政和依法执政。
会议要求,贯彻实施《城乡规划法》,各级人大要切实履行法律赋予的监督职责,严格把好总体规划的人大审查关,加强对规划实施的监督管理,定期不定期对《城乡规划法》贯彻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各级政府依法行政,进一步维护城乡规划严肃性,促进城乡建设健康可持续发展;要通过创新规划工作思路和改进管理方式,明确新时期城乡规划事业发展方向,提高城乡规划依法行政水平,扎实做好城乡规划各项工作,为促进我市城乡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做出应有贡献。
《城乡规划法》已于2007年10月28日经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并于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记者陈智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