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3日,全国爱卫会发出了《关于重新确认福建省三明市等3市2镇为国家卫生城市(镇)的决定》。
根据《国家卫生城市(镇)考核命名和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全国爱卫办组织专家分别于今年8月和11月,对2006年暂缓命名的福建省三明市、河南省新郑市、广东省汕头市及辽宁省瓦房店市炮台镇、浙江省湖州市南浔镇、河南省开封县城、广东省东莞市石龙镇等4个镇(县城)进行暗访复核。结果表明,今年1月以来,福建省三明市、河南省新郑市、广东省汕头市等3个市及浙江省湖州市南浔镇和广东省东莞市石龙镇等2个镇整改工作力度大,成效明显。经研究,全国爱卫会决定重新确认三明市等3市2镇为国家卫生城市(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