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坚持普法与依法治理工作并举,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保持了三明市社会治安秩序的持续稳定。目前,三明市群众对社会治安工作的满意率达97.25%,始终保持在较高水平。
三明市各级政府及行政部门制定出台了一系列规范性文件,严格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执法公示制、执法评议考核治理工作的监督检查,不断加大执法监督工作力度。一年来,市级人大共受理议案5件,建议183件,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及有关职能部门的工作报告24项,开展执法检查和执法调研22次,开展视察、检查和调查24次。与此同时,全市各级司法机关按照司法为民的要求,坚持在党委的统一领导下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检察权,不断健全和完善了办案责任制、错案责任追究制、司法赔偿制,司法行为和法律服务管理日趋规范。
在城市社区,三明市各地以服务社区建设、规范社区管理和保障社区稳定为宗旨,以法制宣传教育和法律服务为切入点,以提高社区成员法律素质和社区法治化管理水平为核心,深入开展创建“民主法制示范社区”活动,认真抓好社区依法治理。通过推广试点经验,建立社区依法治理机制、制定社区依法治理规划、社区居民自治章程,推行“四民主、两公开”制度,以开展“六进社区”、“九联一体化、服务千万家”、共建安全文明社区等活动为载体,进一步完善了社区法制宣传、治安防范等功能。
在广大农村,三明市积极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在去年命名表彰我市首批“民主法治示范村”的基础上,全市又涌现出了一批组织健全、“四民主、两公开”落实、村民自治得到保障、村务管理有序、三个文明协调发展的先进典型。目前,全市分别受到各级有关部门命名表彰的“民主法治示范村”630个,占村级总数的40%以上,有力地促进了三明市农村各项事业的发展。
三明市还以建设“平安三明”为抓手,以创建“平安县(市、区)”和“平安单位”、“平安家庭”活动为载体,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了严打长效机制、突发事件应急机制、大调解工作网络、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和“平安三明”建设考评体系,积极推进地方依法治理。全市70%以上的乡镇、街道达到了“平安建设”验收标准。(记者李顺亮
彭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