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出口退税政策调整对南安市的影响及对策
市外经贸局课题组
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商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海关总署于2007年6月18日发布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低部分商品出口退税率的通知》,规定自7月1日起,调整部分商品出口退税政策。全面分析此次出口退税政策调整对我市出口的影响并积极采取有效应对措施,保持外贸出口的持续、稳步、健康发展,对于推动我市外向型经济发展、扩大劳动就业和增加财政收入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国家调整部分商品出口退税政策的基本情况
1、进一步取消553项“高能耗、高污染、资源性”产品的出口退税,主要包括:濒危动植物及其制品、盐和水泥等矿产品、肥料、染料等化工产品,金属碳化物和活性碳产品、皮革、部分木板和一次性木制品、一般普碳焊管产品、非合金铝制条杆等简单有色金属加工产品,以及分段船舶和非机动船舶。
2、降低2268项容易引起贸易摩擦的商品的出口退税率,主要包括:服装、鞋帽、箱包、玩具、纸制品、植物油、塑料和橡胶及制品、部分石料和陶瓷及其制品、部分钢铁制品、焦炉和摩托车等低附加值机电产品、家具、以及粘胶纤维。
3、将10项商品的出口退税改为出口免税政策,主要包括:花生果仁、油画、雕饰板、邮票和印花税票。
4、退税政策调整没设置过渡期。此次出口商品退税下调政策与以往退税政策不同,没有设置一定时间的过渡期,除了此前签订的船舶合同和工程中标或已签订的价格上不能更改的长期对外承包工程合同的出口涉及的出口设备和建材,于7月20日前在主管出口退税的税务机关登记备案的,准予仍按原出口退税率执行完毕。此外,其他所涉商品一律从7月1日起调整出口退税。
5、调整出口商品退税涉及面广。此次政策调整共涉及2381项商品,约占海关税则中全部商品总数的37%,涉及面广,部分商品调整力度大。
二、出口退税政策调整对我市的影响分析
国家此次调整部分商品出口退税政策对我市影响较大,涉及铝制品、石材制品、针织服装、箱包、鞋帽、雨伞、塑料、橡胶及制品、家具等产品,这些既有我市传统出口产品又有出口支柱产业。
(一)正面影响
一是有利于推动我市出口结构升级。此次出口退税政策的调整短期内将提高企业的成本,降低企业的利润,给企业出口带来一定的压力。但从长远来看,将有利于引导企业减少“高能耗、高污染、资源性”产品的出口,加大高附加值、高技术含量产品的出口,带动南安市产业结构和出口商品结构的调整,促进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二是有利于缓解低价恶性竞争。企业为保持适当利润,必将适当提高出口商品价格、选择高端客户,摒弃经营低价、低档产品为主的客户,减少国际贸易摩擦和反倾销现象的发生。三是有利于加快实施“走出去”发展战略。这次出口退税率调整,对于一些资源性加工行业,迫使这些行业的富余产能转移到境外投资办厂,开展境外加工业务,或在国外设立经营经销企业,把产品直接进入终端市场,减少中间经销商环节,赚取中间环节利润,提高利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来推动我市外向型经济的层次和水平,提升全市外向型经济的竞争力。
(二)负面影响
1、对我市出口指标任务的影响。今年泉州市下达给我市外贸出口指标任务37100万美元,比去年实际出口31717万美元增长16.97%,我市自加压力增长19.8%,实现38000万美元。从1-5月份出口情况看,企业今年初就已经获得国家退税调整政策信息,因此,6月份以前所接外贸出口订单都非常谨慎。跨半年度较大订单不敢接,甚至连小额订单也不敢贸然,为此全市至5月出口增长受到影响。退税新政出台以后有的企业考虑开拓国内市场或放慢出口。如闽发铝业2006年实现出口2973万美元,今年原预计出口量增至4000万美元的目标,受退税新政影响,可能调整在保持去年出口水平或适当减少,有些国内外兼营石材企业可能调整经营方向主打国内市场。这增加了我市完成年初预定出口指标任务的难度。
2、对我市企业出口效益的影响。我市出口产业结构主要是石材、五金(包括铝材)、针织服装、鞋、伞、塑料、橡胶、箱包等,都属于这次下调退税范围,预计涉及产品占我市全部出口产品的70%以上,个别产品从退税率11%降为零、13%降为5%、11%降为5%,调整幅度很大,有的出口企业难以招架。据测算,出口退税率每下降1个百分点要减少退税7分人民币。意味着退税率下降1个百分点,每出口100万美元要减少7000元人民币收入。如,按照新规定计算,闽发铝业每一吨铝型材将减少3000元人民币出口退税。虽然我市出口企业已经做了充分的准备,但由于生产的连续性因素,企业出口效益仍将受到较大影响。
3、对我市出口行业的影响。实施新的退税政策后,对我市铝业、石材、箱包、服装、鞋、雨伞等行业将产生重要影响。
⑴铝材:遭受重创。非合金铝条、杆、型材、异型材、铝合金制空心异型材、柱形实心体铝合金等76章铝材产品的退税率去年9月份已从13%降至11%,此次政策调整从11%降为零,对于我市铝制品行业,尤其是福建闽发铝业来说,影响巨大。1-4月我市铝制品出口842万美元,其中:闽发铝业704万美元、申利卡铝业138万美元。闽发铝业近几年来自营出口大幅度增长,位居我市前列。2006年实现出口2973万美元,列入泉州市出口重点企业。受新政影响体现在:一是担心国外客户流失。由于取消出口退税率,企业经营成本上升,但目前国际铝材市场系买方市场,中国企业并无太多竞争优势,无法在与国外客户谈判、提价上掌握更多主动权,如针对闽发铝业的提价要求,部分欧美客户可能改从韩国、土耳其等国家进口,从短期和长期看,企业销售势必受到影响。二是国内地区性补贴差异导致本地企业竞争力下降。由于全国较大规模的铝生产企业主要集中在福建和广东,福建有10多家,其中闽发铝业和南平铝厂在省内号称领军,而广东有1000多家,针对退税调整导致的利润下降,广东方面可能出台税收优惠和较多的地区性出口补贴措施以弥补企业损失,福建企业将无法与其平等竞争。
⑵石材制品:利润空间大为压缩。石材产业是我市重要支柱产业之一。2006年自营出口企业60多家,出口额1.2亿美元,占全市出口总额近40%。今年1-4月石制品出口3706万美元,比增23.74%,占全市出口额40.12%。去年9月份国家五部委联合出台《关于调整部分商品退税率和增补加工贸易禁止商品目录的通知》(财税〔2006〕139号),对平面大理石、石灰岩、蜡石、花岗岩及制品等粗加工产品取消出口退税同时列入禁止加工商品目录,对整个石材产业将以致命打击。政策出台后,省、市、县(市)联动,深入调研及时反映,得到国家相关部、委的支持。最终把石制品的加工归类为精加工或其他加工的海关税则,维持13%的退税率。此次调整波及到所有产品从13%降至5%,相当于企业利润减少8%。而石材产业近几年竞争十分激烈,生产加工企业利润空间仅维持在10%左右,随着退税率下调,企业进入无利边缘,石材产业将出现一次重新洗牌,对我市石材产业影响重大。
⑶服装、鞋、雨伞、箱包:处于微利的边缘。服装、鞋、雨伞、箱包也是我市出口比重较大的传统产业。2006年,针织服装、雨伞、鞋、包袋分别出口6762、2511、561、900万美元,合计10734万美元,占全市出口额33%,今年1-4月出口额2778万美元,占全市出口30%。此次调整退税率从13%降至11%,对于雨伞、箱包平均利润仅为5%-6%的微利企业来说,更是雪上加霜。如,我市箱包出口大户泉州市海潮轻工有限公司去年实现出口350万美元,箱包从签约至出口产品合同期约三个月,今年已签约但必须到7月1日以后出口交货额200万美元,预算蒙受此次政策调整的损失达30万元。
⑷塑料、橡胶及其制品。塑料、橡胶及制品此次调整力度相对也较大,退税率从11%降至5%。我市塑料、橡胶制品出口企业7家,2006年出口480万美元。今年1-4月出口304万美元,比增102.66%。另外,我市的家具、钟表等行业也受到影响。总体来说,此次调整涉及商品范围广,调整力度大,对企业或产业影响重大。
三、保持我市出口持续发展的对策措施
对于出口退税率调整的负面影响,要高度重视,并积极采取弥补措施,力争把风险降到最低程度,确保对外贸易可持续发展。
1、引导企业多方面消化出口成本增加的压力。一是加强宣传。这次出口退税政策调整,无论是对外贸企业,还是对生产企业影响都是非常深远的,要切实做好出口退税政策调整的宣传工作,通过各种宣传媒体大力宣传,使企业了解政策调整的内容,减少由于对政策了解不透造成不必要的损失。二是主动与客商协商。企业应积极做好国内外客户的工作,耐心细致说明政策调整情况,争取客户的理解,将取消和下调出口退税率对企业收益的影响与客户进行合理分担,减少单方损失。三是加强行业协调。加强对国际市场的研究,摸清国际价格行情,充分发挥行业组织的协调作用,合理制定成交价格,该提高价格就应提高价格,既可树立我国产品质优价高的形象,又可抵消退税率下调的部分损失。四是加强企业成本核算。完善企业内部管理,加大控制生产成本力度,降低出口商品的生产、流通费用,提高产品竞争力。
2、鼓励企业提高出口产品的价值含量。一是加快产品开发。引导企业加快技术更新改造步伐,大力开拓新品,提高设计水平,改进产品质量,实现现阶段劳动密集型产业由低技术含量向高技术含量转变,出口产品从以量取胜向以质取胜转变。二是加快引进国际标准。鼓励企业通过国际标准和质量体系认证,重视商标的境外注册,增强应对贸易壁垒的能力。三是加强自主创新。鼓励企业通过引进、消化、吸收、承接,提升企业自主开发核心技术的知识和经验积累,并逐步培育自主技术研发能力和体系建设,形成自主知识产权,走创新发展之路。
3、加快出口贸易结构调整。一是优化出口市场结构,深度挖掘香港、日本、东盟、欧盟、美国等传统市场,着力拓宽中东、东欧、俄罗斯等新兴市场,重点培育印度及南亚、非洲、南美等潜力市场。二是学习运用新的营销方式,努力发展一批较大的国外代理商、批发商和零售商,把出口销售终端向外延伸,努力打入国际连锁集团的采购系统和大型超级市场,减少中间环节,赚取销售环节更丰富的利润。三是加快商品结构调整,大力培育和发展机械电子、石油化工等高新技术主导产业,促进出口商品结构由低附加值、低技术含量产品为主向高附加值、高技术含量产品为主转变,把原来所拥有的低成本优势、大市场优势升华为技术优势、差异化优势。四是努力培育出口龙头,形成一批具有比较优势和较强竞争力,支撑我市出口发展的骨干企业。
4、支持企业积极拓展发展空间。当前高投入、低附加值的劳动密集型产业面临生产能力过剩、产品积压,国际市场日益饱和,销售价格走弱,劳动力成本和资源成本持续上升的不利局面,出口逐渐进入高成本、高贸易壁垒时期,面对当前激烈的竞争市场,要积极支持我市优势产业通过“走出去”,在境外设立直销点或投资办厂发展加工贸易,把成熟的生产技术、先进的管理经验和富余的生产设备对外投资,带动我市原材料以及半成品出口,使生产贴近资源、贴近市场,为企业生存和发展寻求更广阔的空间。
5、积极帮助企业度过难关。一方面,要引导企业转变观念。从长远看,这次出口退税政策调整,将有利于进一步控制外贸出口的过快增长,促进外贸增长方式的转变和进出口贸易的平衡。要积极引导出口企业面对现实,加快思想观念转变,摒弃依靠退税创造利润的经营思想,认真研究政策内容,注重外贸人才培养,加快对外贸易方式转变,提高产品的科技含量和附加值,增强产品的抗风险能力和国际竞争力。另一方面,要加强政府服务。外经贸部门要加强服务,在帮助企业了解当前出口退税政策、适应新政策的同时,加强对有关贸易政策前瞻性的分析预测,及早将有关信息提供给企业,帮助企业研究对策,特别关注加工贸易限制类政策动向,以最大限度减少企业损失。国税、外经贸等部门要通力合作,督促出口企业进一步完善内部管理,加快出口单证回收及退税申报速度,确保企业早退税,以缓解资金压力;经贸、海关、银行等部门要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规范执法和服务程序,合力为出口企业营造一个更便捷、高效的服务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