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新华网福建频道地方网群-福 州
福 州 简 介城市标志
自然资源福 州 历 史
平潭县永泰县闽清县
罗源县 连江县闽侯县
长乐市福清市马尾区
仓山区晋安区台江区
鼓楼区
     福州,福建省会。"因州北有福山",故名。又因九百多年前福州就遍植榕树,"绿荫满城,暑不张盖",故又有"榕城"的美称。福州为全国三大温泉区之一,是世界上久负盛誉的温泉名城,它不仅以温泉集中市区中心为世界各大中城市所罕见,且泉脉广、水量大、温度高、质量好。
感受冰心:博大与爱心 福州动物园“迁”动人心
鼓山 乌山
于山白塔  屏山公园
华林寺 三坊七巷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福建网群-> 福州-> 新闻中心-> 福州新闻
福清执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新标准
新华网福建频道



    福州日报讯(记者刘复培)记者昨日从福清市政府获悉,福清市10月1日起执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新标准。

    此次提高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后,福清市单人户每人每月增加补助30元,提高至200元;多人户每人每月增加补助25元,提高至175元。纳入城市低保的对象均实行差额补助。此外,江阴镇拆迁户低保对象213户989人仍按原保障标准单人户与多人户每人每月170元、150元执行。

    福清市从1996年起全面实施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以来涵盖面不断扩大,目前已有1374户3637个特困对象纳入城市低保对象,基本实现城市特困群体“应保尽保”。执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新标准后,该市每年将增加投入82.062万元,其中单人户为15.732万元,多人户66.33万元。

    

来源:福州日报
 
打印本稿 发表评论 推荐给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