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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安法院破产资产拍卖“阳光”运作
新华网福建频道 2006-09-29 14:34:29 稿件来源:福建日报
   

  永安法院推行处置破产资产拍卖权招标制度的“阳光”运作模式,使破产资产的处置方式走向公开、公正、规范。

    据悉,对破产资产的处置,长期以来,均由破产企业清算组或法院委托拍卖公司进行拍卖,容易导致“暗箱操作”等问题。

    永安法院推行的运作模式,由相关单位人员组成投标评审小组,对拍卖机构的资质等级、投标人业绩、破产资产的拍卖方案、拍卖佣金数额等情况进行打分,以综合评定分数最高者为中标单位。此举极大地维护了破产企业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有效提高了破产企业债权的清偿率。 (陈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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