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安法院推行处置破产资产拍卖权招标制度的“阳光”运作模式,使破产资产的处置方式走向公开、公正、规范。
据悉,对破产资产的处置,长期以来,均由破产企业清算组或法院委托拍卖公司进行拍卖,容易导致“暗箱操作”等问题。
永安法院推行的运作模式,由相关单位人员组成投标评审小组,对拍卖机构的资质等级、投标人业绩、破产资产的拍卖方案、拍卖佣金数额等情况进行打分,以综合评定分数最高者为中标单位。此举极大地维护了破产企业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有效提高了破产企业债权的清偿率。 (陈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