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进就业工作取得明显成效。2002年,全市通过劳动力市场求职登记50174人,用工登记56603人,推荐成功24183人,山海协作劳务输出5669人,分别占省上下达工人任务的106.8%、120.4%、105.1%和113.4%。推荐失业人员就业 16905人,比上年同期增长34%,期末实有登记失业人数31904人,比上年同期增加19%。
职业技能培训再创历史新高。2002年全市技校共招生2600人,创造历史最高纪录,比年初制定的计划任务2100人多500人,超计划任务数23%,与上年招生数增加6.2%。全市参加职业技能鉴定12029人,超额完成年初确定的任务数,比上年增加64.51%,在职职工培训完成10000人。南平市第一中等技术学校、闽北中等技术学校相继通过验收,升格为国家级重点技校;第一技校和工业学校还顺利实现了强强合并,实现规范管理、有序运作。
依法建立和谐稳定劳动关系。完善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建立劳动关系三方协商机制,稳妥处理关闭、解散、退出等企业职工的劳动关系,共有10816人与原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并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加大劳动监察力度,开展专项检查活动。妥善处理劳动争议,凡是符合受理范围、条件的劳动争议申诉案件都予以立案,2002年全市共受理劳动争议案件213起,按时结案率达到100%。
推进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为重点,努力扩大城镇就业。一是认真贯彻全国全省再就业工作会议精神。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再就业工作会议精神,建立政府就业和再就业工作目标责任制,把新增就业人数、落实再就业优惠政策、加大再就业资金投入、解决困难群体就业和控制失业率和确保失业金发放,作为具体工作目标,层层落实到基层。开展送岗位活动,为下岗失业人员提供就业岗位。强化劳动力市场的网络建设,建立了“南平市劳动力市场网站”,建立网上求职和咨询系统。开展劳动事务代理,为下岗失业人员接续社会保险关系,为自谋职业和灵活就业人员保管档案,代缴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办理退休手续,解决他们的后顾之忧。二是切实加强失业保险基金管理。加强失业保险基础管理,提高服务水平。管好用好失业保险基金,充分发挥失业保险的作用。加大失业保险基金的管理监督力度,加强对薄弱环节的调查研究工作,使失业保险工作朝着规范化、法制化的方向发展。发挥失业保险基金在促进失业人员再就业方面的作用,对自谋职业的失业人员按失业保险金的享受标准和额度给予代缴养老保险费,有效缓解失业保险基金缺口压力。加大基金调剂力度,确保基金按时到位。三是积极推进社区就业工作。实行“三个结合”,即结合社区居民生活服务的需要,结合驻社区企业事业单位、政府机关剥离部分社会服务职能的需要,结合社区组织建设、公共管理和公益性服务的需要,大 力发展社区非正规劳动组织,开发社区就业岗位,组织下岗失业人员在社区从事家政服务、修理维护等方便居民生活的灵活就业工作。四是全面实施再就业重点援助行动。切实做到“三个落实”:落实重点援助对象,落实再就业岗位,落实援助资金。五是深入开展再就业培训工作。继续把提高下岗失业人员的整体素质和再就业能力作为推进再就业工作的重要内容。深入开展第二期“三年三万”再就业培训活动,将再就业培训与职业指导、职业资格培训、职业技能鉴定等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加大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培训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