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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平市城市性质为闽北中心城市,居间沿海一内地交通枢纽。城市规划区范围为:西起王台,东至夏道,南起西芹,北至大横。规划区总面积598平方公里(包括茫荡山风景区和自然保护区在内)。南平市的城市规划建成区实际居住人口规模(包括非农业人口、农业人口和暂住1年以上的暂住人口)近期(2000年)控制在28万人以内,远期(2010年)控制在37万人以内。城市规划建成区建设用地规模近期控制在26.7平方公里以内,远期控制在35.3平方公里以内。市区规划由“一城四片”构成。即由中心城区、来舟王台片区、西芹片区、夏道片区以及大横片区构成的以交通线为主轴的串珠状城市空间布局结构。
相关的批复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建规函[1999]406号“关于对南平市城市总体规划中的规划城市人口和建设用地规模的批复” 福建省人民政府闽政[2000]文39号“关于南平市城市总体规划(修订)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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