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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全市民政工作继续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转变职能、服务基层,为民解难、服务群众,创造性开展工作,力创一流业绩”的工作思路,与时俱进、锐意改革,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各项工作都取得新的成效: 1、救灾工作 2005年,本市连续出现暴雨、大暴雨等强降雨天气,各地不同程度受灾,其中重灾117个乡镇,受灾人口97.35万人,因灾死亡20人,因灾伤病1.5万人,损坏房屋15.84万间,倒塌房屋2.85万间;紧急转移安置8.43万人;农作物受灾65485公顷,其中绝收11396公顷,毁坏耕地2281公顷,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6.82亿元。面对频发的灾情,民政部门及时组织指导救灾工作,下拨救灾款物。共下拨救灾帐篷880顶、救灾棉被840床,认真做好灾区民房恢复重建工作,绝大多数灾民在2006年春节前如期搬进新居。积极组织救灾捐赠活动,开展建立慈善超市试点工作。长汀县已建立一个慈善超市,并投入运行;上杭县、漳平市的慈善超市正在筹建之中。 2、农村低保 在基本实现应保尽保的基础上,按照“巩固成果、完善机制、提高效能”的思路,坚持评审程序化、公示规范化、发放社会化、监督制度化、管理动态化、建档标准化“六个化”的要求,农村低保工作步入平稳运行、规范运作的健康轨道。至12月底,全市有农村低保对象47118户、113870人(其中五保户10793人),占全市农业人口的4.9%;全年发放保障金5039万元,月人均补差37元。各县(市、区)建立了农村低保资金财政专户管理制度,实行封闭运行,同时加强监督检查,以保证资金使用效率和安全。 3、城市低保 重点放在下岗、失业人员,把所有符合保障条件的低保对象全部纳入保障体系。至12月底,全市共有6731户、17849名城市特困居民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全年发放保障金969万元,月人均补差44元。 4、农村医疗救助 在新罗区开展农村困难家庭医疗救助试点工作。出台了《龙岩市农村困难家庭医疗救助试行办法》,对符合条件的农村医疗救助对象发放医疗救助金。 5、基层政权建设 深入开展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继续重抓达省定社区建设示范社区标准工作,帮助基层社区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开展社区居委会民主评议试点和全面铺开工作。 6、双拥和优抚 龙岩市和连城县、长汀县、新罗区、永定县、漳平市等六市、县(区)被省委、省政府、省军区评为第八届省级双拥模范城(县),邓剑波、谢先梅等五人被评为爱国拥军模范,漳平市民政局等七个单位被评为爱国拥军模范单位,受到表彰。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抚恤补助标准自然增长机制,目前各县的抚恤补助标准自然增长机制已经更加规范和完善,所制定的自然增长率在3%至17%之间,各类优抚对象的抚恤补助标准比省定标准高10元—50元/月。 7、社会福利事业 全市现有国家办社会福利院和民办托老院19所,共收养829人。其中民办托老院12所,床位1030个,收养社会老人578人。残疾孤儿“明天计划”工作进展顺利,已完成 6名残疾孤儿实施手术矫治和康复。社会救助工作依法开展,全年共救助2006人。福利企业发展迅速,共安置残疾人3152人,其中市直民政福利企业36家,共安置残疾人1201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