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土地申请预审应报送材料:
1、申请预审报告书;
2、选址意见书;
3、项目建设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
4、建设用地规划兰线图;
5、占用耕地补充耕地承诺书;
6、建设承诺书;
7、土地权属证明;
8、环保初评审批资料;
9、其他需要提供的资料。
(二)中外合资、合作企业及其他用地单位持下列文件向国土建设局提出用地申请:(已获审批农转用、征用土地范围内)
1、建设项目批复文件;
2、企业批准证书;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4、规划设计条件、总平面布置图;
5、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土地预审报告;
6、土地使用合同、建设承诺书;
7、环境影响审批文件;
8、供地方案、建设用地申请表。
(三)有偿出让土地使用权——市、县土地管理部门以协议、招标、拍卖的方式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外商投资企业作为受让人,取得土地使用权。
1、受让人按有关规定成立企业并办理注册登记。
2、出让人与受让人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组织土地报批。
3、受让人按合同规定支付让金后,出让人交付土地,办理土地登记,核发土地使用权证书。按出让合同规定开发、使用土地。